Friday, October 10, 2008

LCS: MLB Postseason

Just some quick forecasts:

Dodgers in through 6 games.

Red Sox in through 7 games.

Thursday, October 9, 2008

講實在的,這幾年越來越少關心中華職棒的消息,一方面沒有特別支持的球隊,一方面看慣了美職,回頭來看國內的球賽,真的越來越提不起勁。不過再怎麼說,從小接觸棒球就是從中職開始的,職棒二年,國小二年級開始看棒球,一直到大學階段都算是個狂熱的球迷。我現在沒有什麼心情去回憶、去緬懷那些美好的記憶,我只想說老舊的南京東路台北棒球場,晚近起用的天母、新莊球場,都是我學生時代相當重要的一部分。當然,還有那些在燦爛的水銀燈柱下奮力完成每一個play、每一次對決的英雄們。是的,在那個時候,在每一個賣力吶喊的年輕球迷心中,他們都是永遠的英雄。

球團高層勾結黑道勢力,買下職業球隊,強迫自己的球員放水,藉以操控比賽,賺取賭金。我還不知道在這個世界上,近代的職業運動史曾發生過這樣的事情。如果有人知道,請告訴我。

事情才剛爆出來,有多少人涉入、多少隊伍牽扯其中、多少球員會被放逐,都還要靜觀後續的發展。不過,很難想像這樣的聯盟還會繼續存在。我們幾乎可以預告,走了19年的中華職棒,已經走到了盡頭。下一次再度點亮燦爛的水銀燈,不知道會是什麼時候了。

棒球不會在台灣消失,就如同一個時代的結束,總是伴隨著下一個時代的開展。現在,我還無法去想「後中華職棒」的樣貌會是如何。讓我們用一分鐘,閉上眼睛,哀悼這十九年來,中華職棒帶給我們的感動、歡笑、淚水,以及一次又一次的心碎和失望,都要劃下句點。

再見,CPBL。

Friday, October 3, 2008

LDS: MLB Postseason

季後賽開始第二天了。雖然現在做這件事有點tricky,不過也不算太晚。簡單預測一下各個Matchup吧!

BOS vs. LAA

Prediction: Red Sox in four.

Lester、Dice-K、Beckett組成的強大SP陣容和牛棚,應該可以壓倒天使。

CWS vs. TB

Prediction: Rays in five.

打擊方面勢均力敵,White Sox的SP和RP狀況不穩定會是關鍵。

MIL vs. PHI

Prediction: Phillies in four.

Brewers季末拉出一波小高潮,但是打線基本上沒有恢復水準。Hamels、Myers、Moyer兼具經驗和實力。

LAD vs. CHC

Prediciton: CHC in five.

會是LDS最激烈的一組,雙方戰力都很整齊。論打線、SP、教練調度,Cubs小勝。

不過私心還是希望World Series會由Chicago的兩支球隊爭奪!

Thursday, July 10, 2008

如果......(談九降風)


前幾天去看了「九降風」,這部今年非常賣座的國片,以七個竹東高中男生的日常生活為主線,把高中生的活力、熱情、衝動和青澀描述得十分貼切。不管是經歷過那段青春,或是正在經歷的人,應該都能從中找到一部分的自己,以及曾經有過的感動。

當然,還有棒球。

故事背景時值第一次職棒簽賭案。職棒熱潮正值鼎盛,兄弟象、味全龍、三商虎、統一獅、時報鷹、俊國熊,當年六支球隊,都有相當的人氣,熱門賽事一票難求,這或許是近年才剛接觸中職的新球迷難以想像的盛況。職棒八年上半季戰績優異的時報鷹,季中卻陸續傳出放水傳聞,不但大部分球員遭到終身禁賽,下半球季必須靠借將籌組「二代鷹」,對於球迷的傷害,更是難以估計。電影中七位主角,都是狂熱的時報鷹的球迷,隨著簽賭案越演越烈,熱情和友情也逐漸開始變質,時報鷹在當年球季結束後已名存實亡,高中生活的年少輕狂,也在畢業典禮當天,劃下句點。

在胖胖的阿翰開始撕掉曾經珍藏的棒球卡的時候,真的有一股想要流淚的衝動。

在我們心中,曾經這麼珍視的東西,有一天卻不再重要了。

我不是鷹迷,當年簽賭案爆發的時候,我還是國中生,沒有太大的感觸,最多的或許就是,開始發現找不到什麼人一起去台北球場看球賽了。尤其是「票房毒藥」的三商虎,有好一段時間我都是一個人去看球賽的。時報鷹的明星球員,曾貴章、廖敏雄、郭建成等等,因為認識不深,也感受不到失去他們的傷痛。在片中客串一角,並且屢屢被提及,可說是貫串整部電影的靈魂人物廖敏雄,給在大螢幕前的鷹迷的感受,或許是五味雜陳。與其說,這是一部向廖敏雄致敬的電影(到底是向廖敏雄致敬,還是在揭瘡疤?),不如說,這是一部向鷹迷致敬的電影,向當年廣大的狂熱而受傷的心致敬,向台灣棒球那段不堪回首的時光致敬。

很可惜的,我們還是沒有學到教訓。簽賭案發生了一次、兩次、三次。因為簽賭,我們失去的球員已不可勝數,中華職棒的票房,經過短暫的復甦後,又再一次跌入谷底。

1997年,郭建成、曾貴章、廖敏雄。

2005年,陳昭穎、何紀賢。

2007年,曾漢州、鄭昌明、紀俊麟、陳健偉。

多少曾經是球隊的看板人物、招牌球星,如今成為賭徒唯利是圖的犧牲品。球員絕不是罪魁禍首。假球事件會一而再的發生,因素很多,把錯誤歸咎於已經面臨司法審判的球員,是最不負責任的想法。制度不善、聯盟防賭不力、政府未能展現公權力,該做的事情太多了,然而到現在我們仍然幾乎看不到中華職棒聯盟採取任何具體的措施。任由球迷對於一次又一次的放水事件,從震撼、失望,到冷漠、放棄、麻痺。

而然後呢?

台灣不缺好球員,但是如果我們繼續放任賭博殘害職棒,一個又一個竄起的球星,很可能迅速在球場上消失。我們已經失去了許多,未來可能失去更多。

陳金鋒、潘威倫、彭政閔、謝佳賢、林智勝、陽建福、張誌家。

如果有一天,因為賭博,我們從此看不到這些中華英雄在球場上的模樣,你可以想像嗎?

天佑台灣棒球。

Saturday, June 28, 2008

告解

是什麼原因,讓一個人可以這麼深刻的,喜歡上另外一個人?

這世界上超過五十億人,每一天,我們接觸到形形色色的許多人,是什麼原因,讓我獨獨喜歡上妳?

在我開始懂得感情是怎麼一回事以來,我不清楚我是否經歷過像現在這種,如此深刻喜歡上一個人的感覺,即使有,那也是很久很久以前了。我不敢說愛,這個字太沈重、太諷刺,但我不知道多少次,在夜深人靜時,對著自己大喊,我好喜歡妳,I love you so much!

追一個人,需要智慧、需要技巧、需要耍一些小技倆。或許這是必要之惡,條件再好的人,都不能不花一點心思去讓她注意到你、喜歡上你。然而,這些機巧策略,在那一天晚上,完全崩毀了。我克制不住心中的難過,壓不住衝動,打了電話。鈴聲響起的那一刻,我知道反悔也來不及了。我跟你說了。妳是我遇過最棒的女孩。我喜歡妳。

從那時候起,我只想要對妳完全的坦白。我無法忍受對妳有一絲的不誠實,我要把我的真心赤裸裸的呈現,我是這麼喜歡妳,喜歡到不顧妳有男朋友的事實,不顧我再一個多月就要遠行的事實,把我所有的心思放在妳身上,接近妳、關心妳,走進妳的生活。我說過,我從沒有這麼投入過,從沒有這麼用力去追過一個女生。不知多少次,因為一天沒見到妳的面,因為一天沒和妳說到話,失落得無法做事、無法安眠。我不是樂天派,完全不是。在我難過的時候,妳看不到,因為只要跟妳在一起,只要跟妳說說話,即使見不到面,都是無比的快樂。無比的快樂一旦得不到,隨之而來的,就是無比的失落。

妳的答案讓我明白,終究是不成的。我完全了解,我完全可以接受。因為我是如此喜歡妳,我很想說服自己,如果妳能得到快樂,我就應該為妳感到高興。我只希望妳過得好。

我辦不到。

在我開始翻閱妳的網誌之後,我看到許多關於我的故事,然而更多的,是你們的故事。我嫉妒、我感到傷心。我想問為什麼故事中的人是他,而不是我。我想帶著妳到處走走、玩玩,我想像著我們可以到哪些有趣的地方,去吃哪些好吃的餐廳,在天涯海角一起寫下我們的故事。無奈那個人不是我,是他。終究不會有答案。

我辦不到,因為我太自私。我喜歡妳,卻無法誠心祝福妳已經擁有的幸福,妳的快樂就是我的快樂,這句話勢必參雜一些虛假的成分。我只是一個普通人,我辦不到。

我不清楚這些心情該不該讓妳知道。我希望對妳坦白,但我又害怕妳會因此覺得內疚。不需要的。妳沒有錯。錯在於我,在於我如此自私的喜歡著妳。

昨天晚上又夢到妳了,還有他,妳男朋友。我已不記得是什麼場景,但不知為何,在夢中我對他沒有任何怨恨,我的心情很平靜。但願有一天,夢醒之後,我也能如此豁然。

Tuesday, March 11, 2008

What a good game. What a heartbreaker.

Canada @ Chinese Taipei, 3/10/2008

這是一場絕對精彩的比賽,也是一場絕對心碎的比賽。

可惜了倪福德八局好投,可惜了羅國輝的三分砲,可惜了葉君璋誓死捍衛本壘,可惜了「火哥」張建銘的絕妙長傳、恰恰的精彩美技,可惜了拼戰了一整場的中華隊。可惜,就差一個出局數,但是勝利之神終究沒有站在我們這一邊。

能和實力堅強的加拿大拼到最後一刻,確實是很不容易的事情。先發投手倪福德的表現不能再好了,完全利用了左投的優勢,控球也在水準之上。打線同樣沒有熄火,看不到以往中華隊的貧打,除了羅國輝的神來一棒,其他棒次上壘都做得不錯,也有許多強勁飛球硬是被中外野手Adam Stern沒收。今天洪總幾乎沒有下達什麼戰術,讓球員自由發揮,效果非常不錯,在換投時機上也掌握的不差。幾乎所有人都做好了該做的事情,但結果卻不是我們所想的那樣。這就是人生啊。

看到羅國輝的振臂歡呼、葉君璋的「昇龍拳」、張建銘高舉雙手、倪福德退場後在休息室整個人都要糾在一起的表情,可以想像他們多想要贏;然後再看到姜建銘下場時眼淚已要潰堤、靠在休息室牆上的鏡頭,難以言喻的、巨大的遺憾與悲傷,不知傳染給多少電視機前的觀眾。

What a good game. What a heartbreaker.

Thursday, March 6, 2008

你所不知道的棒球規則

原文在這裡。作者選出十一條有趣的棒球規則,下面列出一些比較有意思的:

1. Ground Rule Triple

我們都聽過ground rule double,但是你有聽過ground rule triple嗎?以下是唯二可能發生的情況:第一,如果有防守球員故意用帽子或面罩去碰場內的球(例如試著去接球);第二,如果有防守球員嘗試丟他的手套,並且碰到了場內的球。以上兩種情況根據規則,跑者可以因此免費進三個壘。

Green_Monster

此外,如果你聽信網路謠言,你或許聽過傳說中的Fenway Park Ground Rule Triple:如果球打到Green Monster上面的梯子(在「Red Sox Foundation標誌的右方」),這將是一支場地三壘安打。不過這不是真的,至少在官方網站的場地規則裡面,你找不到這一條。事實是,歷史上只有兩次有人把球打到梯子上,而那兩次結果都變成場內全壘打。(請參閱維基百科

2. 跑壘意外

Rule5.10:如果一名跑者無法完成他應得的跑壘(全壘打、或者規則上的進壘),得由另一名球員代為完成。你或許回想到2005.9.14紅襪對藍鳥這場比賽,Gabe Kapler在一壘,Tony Graffanino擊出全壘打,Kapler在繞過二壘時扭傷了他的阿基里斯腱,無法完成他的跑壘。Graffanino知道,他不能超越Kapler,否則Kapler將被判出局,他的全壘打會被取消並且退回二壘。在經過五分鐘的delay而Kapler仍然無法完成跑壘,紅襪教頭Terry Francona引用Rule5.10,換上Alejandro Machado代替Kapler跑壘完成這個play。

有趣的是,有另外一個替代方案:規則上並沒有禁止Graffanino碰觸Kapler,也就是說,藉由Graffanino的直接協助(身體上的攙扶),這個play也得以完成。

3. 無防守三殺

沒有任何防守球員碰觸球,而完成三殺守備?聽起來像是另一個都市傳奇。事實上,技術上是可能的,不過歷史上還沒有發生過,未來也不太可能會發生。

一、二壘有人,無人出局。打者擊出內野飛球,沒有任何野手碰到球,按規則打者已自動出局。接下來瘋狂的事情發生了:一壘跑者超越二壘跑者,根據Rule7.08,一壘跑者出局,兩出局。這時二壘跑者被打者擊出的球擊中,一樣依據Rule7.08,二壘跑者出局,三殺守備完成,沒有任何防守球員碰到球。

去年9/2水手在對魔鬼魚的比賽中「打」出了三殺守備。Raul Ibanez在打擊區被三振,Adrian Beltre盜二壘被觸殺,最後Jose Lopez從三壘衝往本壘被觸殺,三人出局。改天在你的X-box試試看吧。

4. 不完全比賽

Rule10.19 (f):一名投手必須投出完投、或者在沒人出局、對手還未得分時進入比賽並獨力解決剩下所有打者,才得以取得完全比賽(perfect game)的資格。

聽起來沒什麼問題?錯了。

這條規則造就了史上有名的最不完全的「完全比賽」。1917年的一場比賽,Babe Ruth先發,投了四個壞球保送一名打者就退場,Ernie Shore上場後援,一壘跑者盜壘失敗出局,Shore解決剩下26名打者,Shore取得這場「perfect game」。

無獨有偶,1988年5月31日,Neil Allen在一局上無人出局一在壘接替被強襲球擊中退場的Al Leiter的投球,投出一場三安打的「完封(shutout)」,當年他的紀錄:0完投、1完封!

5. 無接觸干擾

我們都知道如何判定界內球和界外球:球在經過一壘或三壘之前從界內滾出界外為界外,通過壘包後出界為界內;但是,如果防守球員先在界內碰觸(interfere)到球,並使球出界,一律算是界內球。看看這場發生在1981/5/27,皇家出戰水手的比賽發生了什麼事:

皇家7-4領先,Amos Otis擊出三壘邊線的鳥滾,水手隊三壘手Lenny Randle四肢著地,開始對著球吹氣(沒錯,真的是吹氣!),最後球真的滾出界外!皇家教頭Willy Herzon馬上出場抗議這個動作,而Randle的解釋是他只是「祈禱」球會出界。最後裁判裁定Randle的確「干擾(interfere)」了球的行進,Otis安打上壘。

6. 打序混亂

打擊看來沒有什麼問題,身為打者,你不會不知道你排在第幾棒。然而,搞錯棒次這種事情,卻比你想像的還要常發生。發生這樣的事往往造成裁判相當大的困惑,不知道該怎麼做。

最近一次發生在2005年7月1日,皇家隊David DeJesus在第一局達成了一個罕見的壯舉:他打第一棒,然後繼續打第二棒。事情是這樣的:皇家教頭Buddy Bell給裁判的攻守名單和公佈在球員休息室的不一樣,一局下,DeJesus擔任開路先鋒,安打上壘。這時天使隊教頭Mike Scioscia走出休息室向裁判質疑攻守名單:第一棒應該是Angel Berroa,DeJesus是表定的第二棒。於是裁判裁定一棒Berroa出局,二棒DeJesus回到打擊區繼續打擊,隨後DeJesus打出飛球造成第二個出局數。Interesting,Huh?

歷史上至少發生過50次搞錯棒次的例子,你可以在Retrosheet查閱。

7. 無理規則

你應該記得小時候和你的弟弟一起玩球,他無緣無故的定了一條新規則,好讓他自己佔優勢。別懷疑,這不只發生在你家後院草地,在大聯盟也一樣。

曾經,從二壘盜往一壘是被允許的。這麼做的好處是,當二、三壘有人時,二壘跑者盜往一壘可以擾亂捕手的注意力,使得三壘跑者趁機得分。最近一次的紀錄發生在1908年。不久之後規則委員會禁止了這樣的「戰術」,理由是這樣做太可笑了。

另外,你聽過Eddie Gaedel這個名字嗎?他只有3呎7吋高,1951年他加入了聖路易布朗隊(他的背號:1/8)專司打擊。理所當然的,他的好球帶只有一丁點,輕易就獲得保送,然後換上另一名球員代跑。(布朗隊GM Bill Veeck對他下了嚴格的指令:不要揮擊任何一球)Gaedel出賽的隔天,聯盟開了會並且終止了Gaedel的合約。儘管沒有任何規則規定最低身高限制,這個例子表明了:侏儒在大聯盟是沒有空間的。

Tuesday, February 19, 2008

Blue Jays Update

超過半個月沒更新了XD,各位久等了。大聯盟春訓已經如火如荼展開,來看看Blue Jays的最新消息:

Casey Janssen Might Stay in the Pen

去年在牛棚表現讓人驚奇的Janssen今年的定位未定,不過Gibbons表示應該還是會把他放在牛棚。Ricciardi 則持不同想法,他認為在B. J. Ryan回來後,讓Janssen回到rotation會是比較好的選擇,因為Accardo足以擔任setup man。如果Janssen回到rotation,將會和Chacin和Litsch競爭第五號先發。今年春訓,Janssen會和去年一樣,以先發投手的方式進行調整,再視情況(多半取決於B. J.的復健情形)決定開季後的定位。如果牛棚中有任何閃失,Janssen隨時可以救火。

B. J. Feels Good

去年只出賽五場就進廠維修的B. J. Ryan,已經開始上丘投球。在春訓營中,短短十分鐘的bullpen session,Ryan試投了直球和滑球,根據接捕的Sal Fasano、Gibbons以及投手教練Arnsberg的觀察,Ryan的練投狀況非常好,尤其展現了絕佳的控球能力。Ryan進行Tommy John手術還不到一年,他的復健進度超乎預期,不過他自己也說不會操之過急,下一次的上丘練投會在幾天之後。

Fasano Unhappy

Jays簽下Rod Barajas作為二號捕手後,Fasano成為第三號替補,可能使得他必須和Curtis Thigpen、Robinzon Dias在3A分享上場時間。Fasano表示,如果無法擔任大聯盟的二號捕手,他可能尋求另謀發展。去年12月Fasano和Jays簽下小聯盟約,本來預期可以擔任Gregg Zaun的替補,而當時也有其他球隊給他offer。對此GM Ricciardi表示,如果Fasano對目前的情況難以接受,他可以嘗試在春訓期間將他交易出去,「我們不想傷害Sal,如果有其他隊伍要他,我們不會堅持。」

Zaun’s Explanation

Gregg Zaun終於打破沉默,對於在Mitchell報告中被提及做出說明。根據報告,Zaun接觸前大聯盟投手Jason Grimsley(他在01年到05年從藥商Radomski購買了價值35000美元的類固醇和HGH),並且從他手上取得HGH。報告中的證據是2001年Zaun的一筆500美金的支票,支票上說明用來向Radomski購買類固醇,並且有Zaun的簽名。Zaun的說法是,這張500美金的支票是用來償還Grimsley的欠債,根據Zaun的回憶,應該是他跟Grimsley打賭籃球賽,而他輸了,因此隨手寫了支票、簽上名,丟給Grimsley。("It's more than likely I was still mad about losing the bet, so I wrote $500 in the box, signed it, then flipped it at him in disgust.")

沒想到這張未完成的支票(Zaun沒有載明用途)卻被Grimsley拿來向Radomski購買類固醇。Zaun再一次強調,他沒有向任何人購買禁藥,也通過聯盟任一次的藥物檢測,「I didn't buy drugs from Luis Perez. I didn't buy drugs from Radomski -- not directly or through Jason Grimsley. I offered up the best explanation I could for the check and that's it.」

Thursday, January 24, 2008

泰山、Ball Four、Jim Bouton(三)

當記者詢問Bouton是否拿到他滿意的薪資,他還是照實說了。

「你拿到你想要的合約了?」記者。

「是的。」

「你想要多少?」

「三萬。」Bouton說得很小聲。他說Houk想必恨死他的guts。

下一年,1965年,Bouton有個糟糕的球季,在手臂不健康的情況下,成績4勝15敗,防禦率4.82,洋基終止霸業,戰績美聯第六。儘管如此,Bouton還是很期待下一年的談薪。原因在於當時洋基名將Roger Maris在1961年擊出單季61支全壘打之後,曾和洋基簽下五年不被減薪的保障合約,然而之後幾年,Maris因傷表現衰退,照常理不應該不被減薪。Houk為了解套,曾說過任何人只要是因傷表現不佳,將不會遭到減薪的命運。Bouton認為他完全符合這項條款。

下一年的合約寄到,上面的數字是23000美元,減薪七千美元。

Bouton馬上向Houk抗議:「Ralph,我去年受傷,你說過……」

「你沒有受傷。」Houk。

「我沒受傷個屁!」

「那你怎麼投了150局?」

「我盡我所能,讓我的手臂恢復、看能不能幫助球隊。」

不管怎樣,Houk不願妥協。Bouton這次決定讓步了。他說:「Ralph,我知道去年的談判你輸了,而且有些球員對於我拿到三萬美元這件事很不爽。我也知道你很有理由減我的薪,儘管我對於受傷這件事可以堅持到底。我願意讓步,減我三千美元,這樣我們都可以接受。」Houk說好。

那年之後,Bouton的戰績就年年下滑,手傷的影響,讓他開始用蝴蝶球行走江湖。

故事到這邊結束。這一段主要引自”Ball Four”原書p.4 ~ p.10,Bouton當然是個怪咖,在那樣的年代,二年級生就敢向球團挑戰,他背後也需要成績當籌碼。這段故事對照今年的中職,包括獅隊球員的要求、張泰山的柔性抗爭、領隊們的反應,相信讓很多人會心一笑。也許中職正在走上美職走過40年的老路。另外,我一直很覺得奇怪這本書怎麼還沒有中譯本,這麼有意思的一本書,應該會賣才對。XD

(全文完)

Tuesday, January 22, 2008

泰山、Ball Four、Jim Bouton(二)

3月8號,也就是Jim Bouton生日這天,GM Houk打給Bouton,向他發出最後通牒,表示3月10號過後如果Bouton還是拒簽,將會從原先的合約數字中每天扣除100元。儘管Houk說這不是罰款,Bouton還是向當時聯盟總裁Joe Cronin求助,詢問Houk是否在法律上有權對他罰款。他得到的回答是:「出門去透透氣吧,然後再仔細考慮考慮。」

Bouton在和父親討論過後,他龜縮了。「好吧,你贏了,我接受合約。」Bouton說他如果當時聰明一點,他確實可以不簽。他可以打電話給Houk:「Ralph,我要自己舉辦記者會,宣佈只要你再不接受我25000美元的要求,每天我再提高500美元,你再想想吧。」

Bouton說他或許不值25000,但他認為18500 的價碼實在太低了。記者的意見也是如此,同時他也收到很多球迷支持他的信件,強烈表達對Houk的憤怒。因此他很後悔沒有堅持拒簽。

這一年他的成績是18勝13敗,並且在世界大賽取得2勝。球季後,這回Houk主動打電話給Bouton:「你要多少?」

「通常來說,我會說拿下18勝、季後賽2勝的成績,應該獲得8000元的加薪。」Bouton說。

「很好,我會把總值26500美元的合約寄給你。」

「但是經過去年和前年的那些事情,我會要求更多。」

「你要多少?」

「至少三萬。」

「不可能的,沒得談。」

幾天後,Houk又打給Bouton:「28000對你來說合理嗎?」

「合理,非常合理。事實上有很多合理的數字:兩萬八、兩萬九、三萬、三萬二。我會說三萬三有點太高了,而兩萬七又是給你們佔了便宜。」

「所以你打算簽約了?」

「還沒,我還沒決定呢。」

一個禮拜後Houk再度打來,跟Bouton說要寄出他所要求的28000美元合約。

「等等,我可沒說要簽。」Bouton說。

「但你說過這是合理的價碼。」

「我說有很多合理的數字,我說32000也很合理。」

「你說話不算話?你是在唬弄我?」

「我可沒有唬弄你,我只是還沒決定要怎麼簽。我確定的是,28000的約我不會簽的。」

Houk開始咆哮:「他媽的,你這是違約!」

Bouton也吼回去:「你他媽以為你是誰?欺壓所有人?你有的是單方面契約,還不讓人議價!第一年我什麼都不懂,你就恐嚇我,去年我不簽約你就要罰款,然後現在你抓我語病,指控我說謊。你還像不像話?對紐約洋基來說,一兩千美元算得了什麼?你現在知道你為什麼有這麼糟的名聲,當大家知道你給的條件和價碼,他們會了解你有多麼卑鄙和愚蠢!」

「好,好。用不著發這麼大的脾氣。」Houk。

合約寄到了。上面的數字正如Houk所說,28000美元。Bouton打給Houk,說他不會簽,他說除非拿到三萬美元,否則不會上場打球。

「免談。」Houk說,掛斷電話。

過了不久Bouton電話再次響起,Houk說:「好吧,你拿到你的三萬美元,但有一個條件,別告訴任何人你拿多少薪水。」

Bouton回答:「Ralph,我沒辦法。我已經把我要求的數字告訴所有人了,現在要再保密,已經來不及了。」

「好吧,我希望你別說。」

「也許吧。」

(待續......)

Sunday, January 20, 2008

泰山、Ball Four、Jim Bouton(一)

最近張泰山的「700萬事件」鬧著沸沸揚揚,剛好我最近在讀由前洋基投手Jim Bouton所作的"Ball Four",這本書的重要性和歷史意義,已經使它被列入上一個世紀的「世紀之書」之一,對美國職棒稍有了解的人,大概或多或少都聽過這本書,在美國更是家喻戶曉。裡面有一段Bouton和資方(紐約洋基)的薪資鬥爭,我把它大致敘述出來,對照最近中職炒得火熱的球員「薪」情,或許可以給我們一些聯想或啟發。

1962年Bouton和洋基隊簽下的一筆大聯盟合約,7000元年薪,這在當時是菜鳥公定價。當年他取得7勝7敗,防禦率3.99的成績,並且在季後賽出賽,洋基拿下當年世界大賽冠軍,Bouton也因此分到10000元的冠軍獎金。儘管身為菜鳥,Bouton已打算下一年的合約,要爭取到11000美元以上的年薪。1963年Bouton向春訓報到的第一天,小老闆Dan Topping Jr.直接把這一年的合約交給他,要求簽字。合約的內容是:

「進入大聯盟名單,9000美元;沒進的話,7000美元。」

Bouton無法接受這樣的數字。Topping提醒他,他去年已經拿到冠軍獎金一萬美元,已是一大筆錢,如果這年再拿一次冠軍,一樣會有冠軍獎金。Bouton說他要一筆超過一萬美元的保障合約,不管他們最後是不是贏得冠軍。

Topping十分震驚。在那個時候,很少球員會有這樣的要求。

「我們不能這樣做。」Topping說。

「拿比較少錢,對我有什麼好處?」Bouton。

「我們提供的數字就是這樣。」

「我不簽。」

「那你得回家吃自己。」

「好吧,那我走。」

「好,明天早上你走之前,給我個電話。」

Bouton第二天打電話給小老闆,Topping要他到辦公室見他。在辦公室,Topping對Bouton說:「我告訴你我們的決定,這很不尋常,但是我們有很大的讓步。我和老爸談過,你的合約將沒有情況條款:不管你有沒有上大聯盟,你都可以拿到9000美元。」

Bouton拒絕。

「這是我們最後的底線,接受不然就走人。你知道,球員從不會這樣。就我所知,不知道多少年來,你是第一個。」

Bouton很堅持,他說,他不想破壞洋基的傳統,但他不甘於只加薪2000美金。他決定要走。

「你走之前,我要打給Hamey(當時洋基隊的general manager)。」Topping說。電話接通後,Topping跟Hamey說Bouton決定要走。Hamey要在電話中跟Bouton談談。

「聽著,小子!」Hamey吼道,「你最好簽約,事情就是這樣。你如果不簽,這會是你人生中最大的錯誤!」

24歲的Bouton固執得很,他沒有被嚇倒,他說他不簽,然後掛斷。

「好吧,你要多少?」Dan Topping問。

「大概12000。」

「沒得談。我跟你說,我給你10000。」

「10500吧?」

「好,那就10500。」

1963年,Jim Bouton年薪10500美元。他的成績是21勝7敗,防禦率2.53。他很期待下一年可以拿到怎樣的薪水。

這年名將Yogi Berra升為總教練,原任manager Ralph Houk升任GM。Bouton心中盤算要求的數字是25000美元,底線定在20000。Houk在1月15日給他的數字是15500美元,想當然爾,Bouton拒簽。

春訓前兩週,Houk和老闆談過,給Bouton 16500的offer。「這是最後決定了。」Houk說。Bouton說他想要20000美元。

「你不能拿兩萬,你不能拿去年兩倍的錢,這是規定。」

於是談判再度停擺。

春訓前一天,Houk經過整晚和老闆Topping的交涉,把價碼提高到18500。Bouton的回答是:「Ralgh,在一般的情況下,我或許會簽下這份合約,如果它來得早一點、如果我去年成功向Topping爭取到3000美元的話。我現在不能簽,這是原則問題。」

春訓已經進行兩個禮拜,約還是沒簽下來。Bouton說他很享受這段時間,他的電話不停的響,這樣的結果對洋基隊來說,當然很不高興。球團通常不願意讓外界或其他球員知道球員確切的薪資,以掩蓋勞資不對等的事實。而Bouton的作法是,對其他隊友和媒體完全坦白:他要求的數字、洋基隊給的數字、他們的談判過程,全部透漏給所有人知道。

有一次Houk打電話給Bouton,問:「你為什麼要讓所有人知道你在幹嘛?」Bouton的回答:「如果我不這麼做的話,可能有人會以為我要求的是很誇張的數字。他們可能猜我去年要求的是15000美元年薪,今年要求三萬美元。我只是想讓大家知道,我要求的數字是很理性的。」

在那個時候,球員之間通常不會知道彼此的薪水,而且詢問他人的薪水也被認為是奇怪而無禮的。這也是資方壓低薪資的手段。

待續.......

Tuesday, January 15, 2008

獅球員爭薪資 有理

統一獅甫於去年拿下中華職棒總冠軍,近日球員進行換約,資方馬上面臨陣中明星球員要求大幅調薪。中職最高薪投手潘威倫要求56萬月薪、年度最有價值球員高國慶要求45萬,如此價碼可謂讓其餘五隊球員瞠目結舌,球迷間也是議論紛紛。畢竟國內職棒市場已慘淡經營多年,球迷進場人數一直在谷底徘徊,獅隊拿一次冠軍的「代價」,是否太過高昂?

在我看來,這是獅隊球員非常聰明的談薪策略。總冠軍不是年年都有,球員也不可能年年都維持最高水準的表現。在「籌碼」最充足的時候向球團要求高薪,自然增加成功率;此外,獅隊也不可能因為薪水談不攏,斷然放棄陣中的主力戰將。最重要的,獅隊球員向資方放出了一個訊息:沒有長期合約的保障,就得年年頭痛。如此暗示,不僅僅有利於往後統一獅內部的球員權益,對於他隊球員的薪資談判,也有帶頭的作用。

自中華職棒聯盟成立以來,球員的合約一直都受到資方單方面的控制。其效力類似美國職棒曾經存在過的「保留條款」(reserve clause),亦即無論年資,資方擁有絕對的優先續約權,球員要不選擇續簽,要不選擇離隊。即使選擇離隊一途,也必須球團發予「離隊同意書」,才得以前往其他球隊發展。一旦球員不接受合約,球團又不發給離隊同意書,該球員將被迫離開職棒圈。如此一來,球團等於擁有球員薪資的絕對控制權!

此外,除了旅外回國的陳金鋒2006年和La New簽下三年三千萬的保障約,其餘所有球員一律都是一年一簽,如果表現得好,隔年不見得有大幅加薪,如果碰到受傷或表現不佳,卻通常難逃大幅度降薪的命運。也難怪潘威倫、高國慶等人會在去年打出生涯高峰之後要求高薪:萬一過幾年碰到低潮、甚至受傷,到時候還有什麼條件和球團談?

如果我們檢視已發展超過百年的美國職棒,也曾經歷一段很長的勞資不對等時期。1975年之前,由於合約中的「保留條款」,球員幾乎沒有任何談判薪資的籌碼。1969年,紅雀隊外野手柯特.弗洛德(Curt Flood)是第一位向「保留條款」提出挑戰的人,他並且向聯盟提出申請成為「自由球員」(Free Agent),亦即合約期滿之後可與任何球團簽約,不再受到前一份合約的束縛。弗洛德的努力並沒有成功,但他為往後的制度改革開啟了道路,直至1974年12月,奧克蘭運動家隊投手「鯰魚」杭特(Catfish Hunter)成為第一位自由球員,隨即和紐約洋基隊簽下五年三百五十萬美元的合約,自由球員制度從此定調,球員薪資也開始飆漲,1975年大聯盟球員平均年薪約四萬五千美元,1980年已上揚三倍成為十五萬美元、1990年達到將近六十萬美元,2001年,球員平均年薪已突破兩百萬美元。

當然,國內職棒的條件無法和美國職棒相提並論,但就此一事件而言,球員要求的仍是最基本的保障,職棒球員職業壽命短暫,三十五歲已稱老將,超過四十歲的球員更是屈指可數。以目前台灣職棒的薪資水平和制度,球員在退休之後沒有退休金可以領,往往必須另謀生路。在沒有自由球員制度、沒有複數年保障約的環境裡,盡可能拉高一年的薪資水準是勞方的權利、也是手段。而統一獅球團必須固守資方的底線,也是可以理解的,何況,和國內其他球團比較,統一已算十分「大方」。未來,如要進一步破除勞資不對等、保障球員的基本權益,「自由球員制度」是可以努力的方向,而在此之前,球員本身的自覺與團結,乃至「球員工會」的創立,都可以是革命成功前夕的重要一著。

Tuesday, January 1, 2008

球場上的「霸凌」

前陣子看了一部美國棒球電影,叫做「Benchwarmers」,中文翻作「冷板凳少棒隊」,故事描述三個小時候受到欺負而沒有享受過打棒球的樂趣的年輕人,因緣際會之下參加了由一位富豪主持的冷板凳盃錦標賽,目的是為了讓受到校園霸凌的小孩子都能參與比賽、享受棒球的樂趣,最後的冠軍獎品是一座嶄新的社區棒球場。三個年輕人組成的三人棒球隊,就這樣糊里糊塗的打進了決賽,而在最後的冠軍賽,這三個傢伙為了實現初衷,讓所有被欺負的可憐小鬼頭們上場比賽,結果當然被另一支晉級隊伍打得落花流水,不過無論如何,能快樂得打棒球,對常常受到欺負、被排擠的小朋友們,已經是莫大的恩惠,勝負早已不重要了。這是部勵志喜劇,不過片中的「霸凌」議題,值得我們多作思考與反省。

電影一開始,就是一場社區球場爭奪戰,幾個低年級的小朋友本來在球場上玩得很開心,後來來了一批高年級的棒球隊隊員,不僅搶走了球場使用權,連讓他們在場邊丟丟球都不准,態度極為惡霸。這樣的場景,讓我想到我自身的經驗。我目前帶的球隊,可以說是弱隊中的弱隊,隊員都是到大學才開始接觸棒球的初學者,在球場上,「比較」的心態是很正常的,大家都希望自己比別人強,看到別人的「等級」比我們高,我們露出欣羨的目光;當看到別人的程度比我們差時,卻往往現出鄙夷的神色。別的球隊看到我們這群初學者在練球,他們的反應通常是後者。這本是人之常情,但重要的是,比較雙方實力的差距,不僅僅滿足虛榮心,還影響到「球場的使用權」。上個星期我的球隊在社區球場和一支高中社團球隊打了場友誼賽,雙方都是初出茅廬、技巧生疏,守備失誤連連、打者頻頻輝空,卻也是打得難分難解。比賽過程中有別的球隊前來,眼看球場已被佔用,只好在旁等待。等待中,我無意間聽到他們的對話,隱約有「兩支爛隊,需要用這麼好的球場嗎?」之類的評論。或許他們不是有意的,實際上也沒有搶佔球場的行為,但是聽到這樣的言語,總是讓我覺得不大好受。我記得我以前還在打乙組球隊的時候,看到程度較差的社團球隊佔用球場,也有類似的心態,諸如「投手丘都被這種投手用爛了」之類的話語,也曾出自我的口中,如今角色互換,才了解這種心態的不可取。

場地用過可以再重新整理,但我們不應澆熄他人打球的熱情,剝奪他人玩球的樂趣。畢竟每個人都是從初學者開始,漸漸學習、體會棒球的樂趣。球場是大家的,尊重每一個使用者,無論他的程度如何。下次在棒球場看到動作笨拙、身體不協調的棒球員時,先別急著嘲笑,而是應該高興,又多了一個人進入棒球的世界,開始領悟打棒球的種種技巧與奧妙!